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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查阅要求

资料查阅要求

资料查阅要求及申请须知 查询资料要求旨在确定赛马会耆智园(以下称”本园”)是否持有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或医疗相关记录。资料查阅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进行。
  1. 此项申请是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而进行。任何个人或代表一名个 人的有关人士有权提出查阅资料及资料复本要求。
  2. 除获有关个人的同意外,本项申请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只可用于处理此项查阅资料要求及其他与之直接有关的目的。
  3. 资料当事人必须为在世人士,方可申请查阅有关资料。
  4. 有关人士若非资料当事人本人,必须取得资料当事人签署的同意书。 申请人必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或真确副本。本园亦会要求有关人士提交资料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件或其真确副本。
  5. 有关人士及资料当事人须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及呈交文件副本,以核实身份,例如:
    • 香港身份证
    • 结婚证明书
    • 出生证明书/法定管养权证明书(若有关人士声称对资料当事人有父母责任)
    • 资料当事人签署的授权书正本(若有关人士声称已获资料当事人的授权)
    • 法院签发任命有关人士管理资料当事人事务法院文件(若资料当事人无能力管理本身事务)
    • 监护委员会/法庭/裁判官作出的监护令,显示有关人士现正委任为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资料当事人的监护人
    • 证明文件显示有关人士就《精神健康条例》的相关条文获转归监护或获授权执行监护人的职能
  6. 所有文件/申请表格一经修改,资料当事人须在修改部份加签。
  7. 申请人须清楚和详细指明你要求资料的时段(例如:2004年3月至2004 年5月)及类别(例如:医疗报告、诊症纪录、健康评估纪录复本等)。本园可能要求你提供更多资料以便识别和/或查找你的要求资料。如要求资料的描述太笼统,例如:“本人的所有个人资料”,本园可拒绝你的要求,因为本园不获提供为找出要求资料而合理地要求的资讯及申请。
  8. 资料复本要求及收费 资料复本要求之处理费为每次港币壹佰元正。此处理费已包含不多于十页纸张类别复本复制费及邮费(此邮费仅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对于纸张类别记录,无论是硬拷贝还是电子版,第十一页及以后页数的复制费为每页港币贰元正。另外,每一份医疗报告之费用为港币壹仟元至肆仟元正不等而实际费用将由本园决定。
  9. 资料复本要求申请须连同处理费(港币壹佰元正)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支票付款者,请用划线形式,抬头请写明支付「耆智有限公司」。
  10. 本园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日内向有关人士作出回复。 如需额外收取复制费/医疗报告费用等,本园会以书面或电邮通知有关人士缴交有关复制费/医疗报告费用等,并于余款缴清后发放要求资料。
  11. 在任何情况下,本园必须在收到有关人士提交的足够资料、收费及有关文件后,才会将要求资料发放予有关人士。
  12. 本园保留上列任何一项之解释及修改权。若有任何更改,本园将不会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