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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查閱要求

資料查閱要求

資料查閱要求及申請須知 查詢資料要求旨在確定賽馬會耆智園(以下稱”本園”)是否持有資料當事人的個人資料或醫療相關記錄。資料查閱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進行。
  1. 此項申請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而進行。任何個人或代表一名個 人的有關人士有權提出查閱資料及資料複本要求。
  2. 除獲有關個人的同意外,本項申請所收集的個人資料只可用於處理此項查閱資料要求及其他與之直接有關的目的。
  3. 資料當事人必須為在世人士,方可申請查閱有關資料。
  4. 有關人士若非資料當事人本人,必須取得資料當事人簽署的同意書。 申請人必須出示其身份証明文件或真確副本。本園亦會要求有關人士提交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証明文件或其真確副本。
  5. 有關人士及資料當事人須出示有關証明文件及呈交文件副本,以核實身份,例如:
    • 香港身份證
    • 結婚証明書
    • 出生證明書/法定管養權證明書(若有關人士聲稱對資料當事人有父母責任)
    • 資料當事人簽署的授權書正本(若有關人士聲稱已獲資料當事人的授權)
    • 法院簽發任命有關人士管理資料當事人事務法院文件(若資料當事人無能力管理本身事務)
    • 監護委員會/法庭/裁判官作出的監護令,顯示有關人士現正委任為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資料當事人的監護人
    • 證明文件顯示有關人士就《精神健康條例》的相關條文獲轉歸監護或獲授權執行監護人的職能
  6. 所有文件/申請表格一經修改,資料當事人須在修改部份加簽。
  7. 申請人須清楚和詳細指明你要求資料的時段(例如:2004年3月至2004 年5月)及類別(例如:醫療報告、診症紀錄、健康評估紀錄複本等)。本園可能要求你提供更多資料以便識別和/或查找你的要求資料。如要求資料的描述太籠統,例如:「本人的所有個人資料」,本園可拒絕你的要求,因為本園不獲提供為找出要求資料而合理地要求的資訊及申請。
  8. 資料複本要求及收費 資料複本要求之處理費為每次港幣壹佰元正。此處理費已包含不多於十頁紙張類別複本複製費及郵費(此郵費僅用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對於紙張類別記錄,無論是硬拷貝還是電子版,第十一頁及以後頁數的複製費為每頁港幣貳元正。另外,每一份醫療報告之費用為港幣壹仟元至肆仟元正不等而實際費用將由本園決定。
  9. 資料複本要求申請須連同處理費(港幣壹佰元正)提交,否則將不予受理。支票付款者,請用劃線形式,抬頭請寫明支付「耆智有限公司」。
  10. 本園會在收到申請後的四十日內向有關人士作出回覆。 如需額外收取複製費/醫療報告費用等,本園會以書面或電郵通知有關人士繳交有關複製費/醫療報告費用等,並於餘款繳清後發放要求資料。
  11. 在任何情況下,本園必須在收到有關人士提交的足夠資料、收費及有關文件後,才會將要求資料發放予有關人士。
  12. 本園保留上列任何一項之解釋及修改權。若有任何更改,本園將不會作另行通知。